曾获艺文纾困1.0、2.0补助的艺文工作者,经文化部审查,已于6月4日直接由文化部拨款入帐补助款3万元,文化部指出,扣除重复领取其他部会补助及已在企业、机关投保或领有公保退休金者,共发放8845人,核拨款项达2.6亿元。
文化部提醒,若一周后确认未获得主动拨入的补助款,则可再依据艺文纾困4.0补助须知各规定重新申请。
未曾获得艺文纾困1.0、2.0补助的自然人及事业,7日已开放申请艺文纾困4.0。文化部公告申请相关须知,并表示本次纾困补助作业将依行政院「个人加快、产业加强、贷款加码」的原则。自然人申请日期至今年7月12日止、事业申请则至8月31日止,为落实防疫及节省申请与作业时间,建议申请者优先採线上申请,申请案先到先审,加快各项审查及核定拨款作业。
文化部说明,自然人申请部分,凡具我国国籍的自营或无固定雇主的艺文工作者,因受疫情衝击而导致承揽契约或工作约定受影响,无论有无参加劳保等社会保险,皆可提出申请。
事业申请方面,受疫情影响之艺文创作、展演及相关事业,且于我国登记立案的法人、团体及商号(个人工作室),则须依情况就「各类型艺文事业」、「受中央政府命令停业事业」及「艺文艰困事业」三类别中择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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