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行政院为了振兴经济的目的,准备推出五倍券,引发了许多讨论。因为5月爆发严重疫情后,在3级警戒下,许多国人足不出户,对于餐饮、夜市、旅游、电影和许多中小服务业的影响特别严重,因此政府准备推出振兴经济的方案,相信大多数国人都不会反对,但现在的争议是该如何发放。比方说,应该採用消费券或现金发放?何者最有效率?是否该有排富条款?

行政院坚持要发放五倍券,其中两个最大的争议,一是五倍券产生刺激经济的效果有多大?二是发放消费券和发放现金对于剌激经济会有多大的不同?

其实去年发行三倍券的经验,可以提供很好的参考。另外,2009年初,马政府时代发行每人3600元的消费券也可以提供参考。首先,政府去年以来一直宣扬三倍券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因为政府实际的支出为500亿左右,但产生的经济效益超过1000亿,因此认为三倍券对于剌激经济很有效。

问题是,政府如何推估三倍券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政府并没有实际研究民眾如何去花费这些三倍券,而是利用其中绑定电子支付约176万人的资料去分析来的。这些绑定电子支付的方式是,只要在去年7月中到12月底期间,採用电子支出总额超过3000元,政府就回馈2000元,就算作三倍券实质增加2000元的效果。结果在去年底政府回馈这176万电子支付者时,计算其总支出为102亿,平均每人支出约5785元,因此政府就认定这些人是为了回馈的2000元而支出了5785元,所以推定这就是三倍券的平均效果。最后,再把每人5785元乘上2300万人,最终推估出总效益超过1000亿元。

上述的估计方式有许多问题,比方说,其实绑定电子支付的人很可能本来每天都在使用电子支付。我们可以问一个简单的问题,这些人在绑定前后的电子支付金额是否有显着的不同?如果上半年没有绑定,他们的支出平均就是5000元,而下半年绑定后平均支出还是5000元,那就表示绑定后即使可以回馈2000元,对于他们的支出其实没有产生任何效果!问题是,政府有试着去了解这个问题吗?

五倍券应发放消费券或现金的最大争议,就是会存在多大的消费替代效果。中经院和台经院都曾估算过三倍券的效益,当他们把替代效果放入估计之后,三倍券的效益远远低于政府的估算。早在2009年马政府发放消费券之后,当年年底中研院经济所就曾进行过大规模的问卷调查,用很严谨的学术研究方法去推估消费券的实际经济效益及可能的替代效果。他们估计当年政府花了约850亿元,约为GDP的0.6%,最终在考虑替代效果下,对GDP的贡献大约有0.2%。主要理由就是消费券大部分的支出都是原来就要支出的,所以净增加的支出很少。至于三倍券,中研院推估对我国GDP的贡献可能只有0.09%。

既然消费替代率这么高,那么发放五倍券和发放现金的结果应该不会差太多。可以想像,对所得较高的人来说,他们平常就会花一些钱,现在多了消费券或现金,都会用来买本来就要买的东西,因此替代效果比较大。反之,对于所得很低的人来说,本来就没多余的钱来买想要的东西,现在不论是给他们消费券或现金,他们都会花光光的,所以替代效果很低。因此发放现金和发放五倍券产生的替代效果并不会差多少,政府何必多此一举花上亿的经费去印制五倍券呢?

再说,五倍券规画由1000、500和200元券组成,如果有人用1000元券去买一碗50元的蚵仔煎,商家是否要找他950元现金?还是不找零?如果是前者的话,那么跟使用1000元现钞又有何不同?政府是不是应该要给个答案?(作者为国立政治大学经济系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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