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指出,财政部新制主要是掌握线上网拍交易资料以做为课税依据,尤其近年在脸书、个人网拍平台销售货物单月达8万元以上或劳务4万元以上者多数未申报税籍,涉逃漏税者相当多。因此财政部研拟从金流、资讯流、物流着手,掌握交易事实核课网拍卖家税负。

财政部自今年6月底发函给银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询问金融机构定期提供高频存入个人帐户资料可行性。所谓高频存入指的是个人帐户全年存入金额累积达240万元,该标准主要为财政部依每月营业人使用统一发票平均每月销售额20万元所估算的全年金额,若一年之中有任意三个月存入笔数达200笔纪录,国税局将认定为高频存入帐户,也就是潜在的网路卖家帐户。

另外,财政部依照8月中完成预告的「电子支付机构提供税捐稽徵机关与海关身分资料及必要交易纪录管理办法」规定,未来每年2月底及8月底前,电子支付机构必须向财政部申报前半年(前一年7月至12月及当年1月至6月)的收款人身分、金流资料,包括名称、注册国籍、登记证照、核准设立文件、联络方式,还有支付工具、金额、币别、时间等。

国税局官员表示,除了掌握银行与电子支付两大金流关键,也会洽各大网路平台与物流业者掌握交易资讯流与物流做为数位课税资料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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