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不适任法官的重要机制「法官评鑑」,去年起改成全面开放,让人民可以直接请求评鑑,但实施1年多来,人民请求的案件只成立1件;多数人「误认」法评会的决议,可翻转其个案判决,官司输了就报復性「告」法官,反让不肖人士趁机以代写请求书状或招揽诉讼牟利,导致司法黄牛及讼棍横行。
误认法评会可翻转判决
原本人民向司改会、法院及律师公会申诉后,经调查、过滤后再向法评会请求评鑑的制度,因司改国是会议决议及司改团体提议,去年7月17日改为人民可直接请求评鑑,无须再透过律师公会、司改会等团体把关过滤,产生瘫痪评鑑机制的乱象。
洪姓民眾主张,萧姓邻居家的排水管不通,却擅自窃用他家的排水管使用,造成其2楼天花板、3楼及4楼浴室地板、墙壁发霉及3楼室内地毯发霉,造成家人生活不便、品质恶劣,身心精神受创甚鉅。
洪提民事诉讼,要求萧姓邻居赔偿修復费用及精神慰抚金300万元,歷审判洪败诉,洪因此指控一审法官未依事实证据作为裁判依据,反而受理偽造鑑定报告作为判决依据,且一审院长也胡乱允许法官发函鑑定。
洪对二审的法官也不满,主张合议庭3法官,没依法开庭就判决,偽造不实的民事判决结果,涉嫌帮他的邻居脱罪,严重侵害其权益,洪因此请求评鑑歷审法官及法院的院长。
求偿败诉 连告5法官
法评会认为,洪在今年7月5日递状请求个案评鑑,但其官司在2018年6月21日已判决确定,请求已逾法定期间3年,决议不付评鑑。
此外,陈姓民眾对国税局不准退税的处分打行政官司,遭法院判决驳回确定后,陈请求对承审法官评鑑,并指责法官审理中违法拒绝传唤重要的证人、审判过程及判决书中,就适用有争议的法令全然不附理由,擅自窜改大法官解释文字等。
另刘姓民眾在其雇佣关系存在的民事官司败诉确定后,也把一、二、三审承审过的法官都请求评鑑,指责这些法官对于应调查的证据未予调查,漠视其声请调查证据的权利,且有判决不备理由之违法;但这些涉及法律见解的评鑑请求,都遭法评会决议不付评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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