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盐埕区城中城大火案涉嫌人黄格格遭人起底,她过去曾因车祸赔偿问题谈不拢,竟教唆管束少年到对方家门前丢汽油弹,幸及时扑灭没伤到人,遭判有期徒刑7月确定。城中城住户也批评她「个性有够差」,一言不合就砸玻璃。

原名黄淑萍的黄格格,在江湖上人称「豆花阿姨」,成年后陆续犯下多起恐吓、妨害自由、伤害、强盗案件,在盐埕区当地是名头痛人物,专门吸收中辍生,身边不时有小弟撑腰,在地方上频频从事暴力、恐吓等不法事件,黄女也因此遭警方提报为治平对象。

2011年12月,黄格格把机车借给一名未成年少女骑乘,在河东路擦撞1辆停在路边的汽车,汽机车均毁损,车主要黄女赔偿;黄女认为不是她的错,要少女母亲出面赔偿,双方约在派出所和解。

没想到少女母亲没依约出面,黄女火大就叫2名管束中的少年到加油站买汽油,再装瓶带到少女家门口,点燃后朝少女住家骑楼扔去。幸好邻居及时发现拿灭火器扑灭,没有造成伤亡。

检察官起诉黄女后,一审认为黄女教唆罪证不足判无罪;二审法官则认为,少年丢汽油弹的地方是磨石地板,非易燃物质,黄女目的是要少女母亲出面解决赔偿问题,没有烧毁住处的犯意,改依恐吓罪将她判刑7月,黄女不服上诉最高法院、拚再审均遭驳回,全案定谳。

黄女火爆个性不改,2019年2度因不能安全驾驶案各判刑2月,隔年共服劳役396小时,但获得「工作态度差、懒散、跟督导大小声」的评语,结论是「建请日后不准易服劳役」。

逃过大火劫难的城中城住户毛姓男子,表示黄女和刚认识的郭姓男子根本不住那,只把大楼当喝酒的地方,每天都喝到半夜才甘愿回家。「个性有够差、泼辣」,一言不合就砸玻璃或瓶子,去到哪都和人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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