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创警方形象的 「松山之乱」,检方起诉闯入台北市警松山分局砸毁电脑的徐权,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期间,徐与员警和解,但分局长否决,案经法官21日审结,依《刑法》「损坏公务员职务掌管物品罪」将徐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今年4月16日时任松山分局督察组教官杨忠蒞,酒后与徐权等10名黑衣人起衝突,徐等人追逐杨衝进中崙派出所,因找不到杨,大声咆哮,徐权抄起铁椅,砸坏值班台警用电脑萤幕,北检侦结后,起诉砸坏电脑的徐权。

8月19日北院开庭前,法官安排徐权与警员萧育宏调解,徐答应赔8000元,及一台损坏的同款电脑萤幕,萧虽同意和解,但表示须向长官请示如何处理,因遭外界批评,分局强调萧不能代表分局,不同意和解。

不过,徐权审理中认罪,并表示喝酒闯祸很后悔,希望法官给他缓刑,但到庭论告检察官不同意,否则无法吓阻、警惕同样事件再度发生。

北院审理后认为,徐权与杨忠蒞在外发生纠纷,即尾随杨进入派出所内欲找杨理论,遇事不知理性、冷静处理,无视在场执行勤务员警的劝阻,竟举起铁椅恣意砸毁员警的公务电脑萤幕,藐视公权力,不宜宽贷。

法官考量徐权与员警调解成立,但因松山分局不同意和解未履行,依损坏公务员职务上掌管物品罪,将徐权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

另9名闯入分局的黑衣人,遭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北院简易庭裁定3人拘留3日,另5人各裁罚1万2000元的最高额罚款,1人则不罚。

#萤幕 #判刑 #员警 #松山 #砸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