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能杰指出,这次修法是基于调整过程有很多人员移拨、预算、财产、管辖职权的处理,过渡期间需要法律来做配套,修正是更务实、弹性的方式,让法律成为常态性的支撑。

行政院组织法在2010年三读通过修正,明定行政院辖下37个部会将整併为29个,但2012年启动组织改造至今,还有内政部下设「国家公园署」、交通部改制为「交通及建设部」、经济部改制「经济及能源部」、环保署升格「环境资源部」、农委会升格「农业部」等五部会尚未完成组织改革。

组改未完成,为办理行政院及所属各级行政机关的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财产接管、预决算处理、员额移拨及权益保障等事项的「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也就是组改配套条例,歷经五次修正延长期限,最后一次为2019年,将期限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

人事总处指出,目前尚有内政部、经济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设部、农业部、环境资源部等组织法案尚未完成立法、修法,组织调整情形较为复杂,业务划分涉及层面较广,仍须凝聚共识。另外,增设数位发展部、科技部改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国防部增设国防部全民防卫动员署等组织法案,正在立法院审议。

人事总处说,行政院组织架构须因应国内外环境快速变迁及国家重大政策持续检讨,现行「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所定施行日期至2022年1月31日止,无法配合行政院组织调整情形持续适用,因此研议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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