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城中城大楼14日大火酿46人死、43人伤,市府行政调查小组29日公布报告,罗列消防、工务局各3大间接导致灾害的不积极作为,要求1年内完成改善。报告也公布消防局鑑定起火点,也点名女嫌黄格格用火不当、城中城所有权人未合法使用大楼及维护消防设备、欠缺合法管理组织是伤亡惨重主因。

检讨行政管理 迈将究责

高雄巿长陈其迈表示,会根据调查报告,包括行政管理工作有无落实,或碰到困难没办法执行等都会一併检讨,也会根据调查报告厘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城中城大火调查结果记者会由副市长林钦荣、律师周元培及9名消防、建筑安全、法律领域小组成员出席并先默哀。

报告内容直指,本案伤亡成因为人为因素(黄格格用火不当)、区分所有权人未合法使用大楼及维护防火设施、欠缺合法管理组织3大因素。

消防局火场调查结果也显示,起火点在1楼郭姓男子占用的套房,因1到6楼多为堆积易燃材料的閒置空间,起火处旁违停59辆机车,致大火一发不可收拾,浓烟及高温沿安全梯等空间向上流窜害命。

未订检查流程 联繫不足

小组表示,此次调查委员曾亲赴火场现勘,也特别约询大楼自救会总干事李太明、当地里长林传富等人。小组认为,李太明负责收费及管理就有防火及管理义务,但李太明把1楼空间租给他人放置回收物,今年5月还曾拒签消防局提醒应办理集合住宅检修的行政指导单,确实有碍消防安全。林传富虽未善尽服务乡里之责,但于法无责。

调查报告也直指消防、工务局各3大行政疏失,消防部分为推动集合住宅检修不足,检查遇阻未请工务及警政机关协助,未订定标准检查流程。工务部分为未评估研议公告15层以下之集合住宅办理公共安全申报,跨机关行政联繫不足,未积极辅导既有公寓大厦成立管委会。

小组呼吁局处建议中央修法,也请消防、工务局针对具体改革作为,包含工务局提《高雄市公寓大厦辅导管理自治条例》草案解决现行执法困境,全数限1年内完成。小组也请都发局积极推动都更,强化辅导作业,消弭市民对都市更新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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