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梯次(109-110年度)的桃园国际机场航空噪音防制费申请期限仅到110年12月31日,即将截止,桃园环保局提醒位于防制区内且尚未申办的民眾,应儘快前往位于桃园航空城联合服务中心(大园区圳头里中华路298号)的航空噪音补助专案办公室2楼申办,或藉自然人凭证或健保卡于「桃园国际机场航空噪音防制费线上申办服务平台(https://noisesubsidy.tydep.gov.tw/)」申办。
为维护机场周边空气品质,环保局于今年8月17日公告「桃园国际机场空气品质维护区及实施移动污染源管制措施」将于111年1月1日生效。管制范围为上述空品维护区及周边道路(省道台15国际路一段至三段、省道台4三民路一段至二段、市道110民生路至中正东路、区道桃5及所围区域),凡88年6月30日以前出厂之柴油大客货车,全时段禁止进入该空维区,违反上述规定依空污法第76条第2项规定裁处。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于桃园市政府查证日前一年内,经排烟检测合格之车辆。二、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之特种车或其他经桃园市政府环境保护局同意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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