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其迈表示,在不影响自用住宅、不把负担由房东转嫁房客、落实居住正义的三原则之下,高雄市将实施所谓的囤房税。
据了解,高雄市2014年前所有住家用房屋税率都是1.2%的单一税率,2014年修法后,住家用房屋分为自住及非自住用,高雄市将自住用住宅税率维持在1.2%的低标,非自住住宅则提高到1.5%,二者的差别税率,一直维持到现在。
根据中央颁布实施的房屋税条例,非自用住宅1.5%的税率,属于最低法定税率,法定税率最高为3.6%。
针对房屋税,各地方政府得视所有权人持有房屋户数,订定差别税率,因此高市府将依据中央法令规定,在12月底前拟订「高雄市房屋税徵收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在高雄市政会议通过后,再送交高市议会审议。
他说,高雄房屋税将採取差别税率,至于税率部分,还要有一些完整的配套。陈其迈指出,高雄市目前的房屋总数约106万户,自住约97.6万户,属于非自用住宅的部分约8.4万户。为了落实居住正义,除了未来会推动囤房税之外,高市府在社会住宅兴建的部分,也即将推动1.05万户的社会住宅,加强查核红单的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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