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卖家完成税籍登记后,若每月销售额未达20万元者,由国税局按每季销售额课徵1%营业税;如每月销售额达20万元以上,国税局将辅导业者开立统一发票并课徵5%营业税。
官员指出,财政部自今年起陆续完成金流明细、交易纪录与税籍登记等三大网路交易查税法源。
首先是针对金流方面,我国透过电支条例法源,财政部可要求金融机构提供个人高频存入帐户金流明细(全年存入金额累积达240万元、有三个月的存入笔数高达200笔),国税局只要发函要求特定卖家资料,金融机构必须提供帐户明细给国税局,等于卖家金流摊在阳光下。
另电支机构因应法规,业者在2021年12月底,还有未来每年2月底、8月底都必须申报前半年收款人身分、金流资料,包括名称、注册国籍、登记证照、核准设立文件、联络方式,还有支付工具、金额、币别、时间等。
其次,针对交易纪录方面,财政部近期预告修正「税捐稽徵机关管理营利事业会计帐簿凭证办法」,预计2022年3月上路,未来电商平台如架构网站、APP等提供店家线上销售者,平台业者皆有义务帮所有店家保存交易纪录,以供国税局查核、勾稽。
而财政部同时也强化税籍规定、2022年3月上路,商家在社群媒体、代购网销售货物,任何商品都必须附上统一编号、名称,国税局将查核其申报销售额资料,等于网路版的营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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