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票金控指出,该公司与安泰银行的股份转换案,董事会进行决议并提报股东会讨论前,歷经十余次的董事座谈会及董事会讨论,前总经理丁予嘉则是全程迴避,歷次会议也都有向董事会报告,且相关议事进行,均没有董事就相关的身分关系提出讨论,在歷次董事会议事录中可证。

其次为办理併购案,国票金说明,聘任多家外部法律及财务顾问,如理律、安永财顾、资诚会计师事务所、法国巴黎银行及凯基证券,均为国际知名法律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金融机构,并于内部会议就法令遵循,确认每一程序的合法性,评估交易条件的公平性及合理性,请外部顾问出席董事会报告,且于董事会后,依法向公眾充分揭露该公司董事会讨论的情形,恪尽忠实与善良管理的注意义务。

国票金控进一步表示,再者这次股份转换以部分现金,部分特别股为对价,全为避免採普通股换股,直接影响现有国票金控的股权结构而设计。且安泰银行为上市公司,股份转换后下市,其原股东包括隆力集团、日本欧力士公司等主要股东及大眾股东所取得的特别股,将在证交所挂牌上市,得于次级公开市场售出,或于一年后视市场情况转换为普通股,依法必须在公开市场卖出处分。

国票金控强调,针对併购案的相关法律见解,均已委由法律顾问及专家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充分说明。完全基于该公司长期发展策略,落实维护多数股东期待与权益,合併案后续将依照法令办理相关程序,并完全遵循主管机关的审酌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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