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缡多年的夫妻,通常以彼此为要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保单规划,但永达保经表示,有几点需留意:

一、要保人校正:当要、被保险人不同的状况下,要保人虽拥有申请保单借款、更改受益人、契约变更的权利,但所有契约变更都须要、被保险人双方书面同意,而且被保人可依保险法第105条行使撤销保单之「被保险人同意」,要求契约终止,所以离婚时最好将要保人与被保险人变更为同一人,避免引发纷争。

二、受益人校正:保单受益人不会因为离婚就自动更改、失效,若离婚后忘记变更保单受益人,当事故发生时,会发生前夫或前妻领取保险金的纠纷;另外,若保单受益人是小孩,或者离婚时夫妻双方协议将保单受益人改为小孩,倘若小孩尚未成年,将由法定代理人管理财产,会有道德上的疑虑,建议可申请保险金信托,避免保险金被法定代理人不当挪用。

三、有保单价值准备金的保单列财产,离婚时可主张夫妻财产分配:若结婚时双方未以契约订立夫妻财产制,即适用法定财产制,有保价金的保单会列为财产,计算婚前、婚后价值,婚后增加的价值须拿出来分配,尤其经济弱势的一方,可行使「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受益人 #财产 #保单受益人 #被保险人 #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