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联会去年6月中举办集会后,共26名民主派人士分别遭起诉煽惑他人参与、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当中仅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前记者何桂蓝3人不认罪。法官昨于区域法院裁定3人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成立。案件延至下周一答辩及判刑。
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此前已先后因3件非法游行案共判刑20个月,另尚有涉《香港国安法》等案正在官司中。本案是黎于去年6月中在警方反对集会下,现身铜锣湾维园悼念晚会会场外,因而被起诉。此案原本共有26名被告,其中2名被告在审讯前弃保潜逃,其余24人中,有21人早前认罪,当中有16人已判刑,各被判4至10个月不等,惟3人获准缓刑。
另外5名认罪被告包括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前秘书蔡耀昌、前常委梁锦威、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及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同样于下周一判刑。唯三不认罪的被告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则于上月1日起受审。
法官昨在判词中指出,当日黎智英出现于维园,明显是支持支联会,为煽惑公眾参与集会出一分力。黎是一名与支联会志同道合的公眾人物,他现身于维园记者会,有意令公眾支持集会,毋须多言亦能煽惑公眾。至于邹幸彤当日与其他支联会成员一同在现场支持李卓人呼吁集会的演讲。邹还于Facebook发文向支持者说「今晚见」,煽惑意图暗藏其中。故裁定2人的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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