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28日三读通过包括《海陆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恤条例》等法案,调整军公教退休金缴纳所得税制度。
现行军公教人员在职缴付的退抚基金费用,须纳入年度薪资收入课税,与劳工及私校教师规定不同,为使各类人员课税规定一致,以兼顾税赋衡平,行政院、考试院提出修法。
官员说,现行军公教人员退休抚恤制度採「缴税在前、免税在后」,与劳工和私校教职员相反,导致不同职域人员提缴退休金课税规定不一致,衍生租税不公平疑虑。
原本政院版新规实施日期是2022年元旦,但国民党提议回溯到2021年元旦,朝野协商获得各党同意,2022年报税时就可适用新制。根据退抚基金资料统计,截至今年1月止,修法受惠人数,可望达约67万人,包括现职公务人员30.8余万人、教育人员18.3余万人、军职人员17.9余万人。
另三读也通过《政务人员退职抚恤条例》,政务人员缴付自提储金,不计入缴付年度薪资收入课税,同样回溯自2021年元旦施行。
三读条文也规定,军公教退休俸、赡养金及遗族所支领的遗属年金给付金额,于中央主计机关发布消费者物价指数累计成长率达正、负5%时,应予调整等,或至少每四年应予检讨。相关调整比率,由行政院会同考试院或考试院会同行政院,考量国家经济环境、政府财政与退辅基金准备率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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