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税条例》对非自住住家房屋,给予地方政府在1.5%至3.6%间订定差别税率(即囤房税)权限,目前六都仅台北市实施囤房税,非自住住家二户以下每户税率2.4%;三户以上每户税率3.6%。
房价攀高,朝野立委力促财政部修法提高囤房税,财政部2021年底前邀集六都及新竹县市税捐稽徵机关开会,建议採房屋税差别税率(实施囤房税),已获七个县市善意回应,最快2022年7月1日上路。
其中台南市2022年7月1日起,非自住住家一户税率1.5%;二至三户,每户税率1.8%;四至五户,每户税率2.4%;六户以上,每户税率3.6%。
高雄市府也预告修正《高雄市房屋税徵收自治条例》草案,将非自住房屋税率调整为持有三户以下,每户税率2.4%;四户以上每户税率3.6%,若顺利经市议会审议通过,预计2022年7月1日施行。
桃园市非自住目前採单一税率2.4%,研议修正《桃园市房屋税徵收率自治条例》,採差别税率,五户以下每户维持2.4%,六户以上每户改按3.6%税率课徵,2022年上半年送市议会审议。
台中市长卢秀燕也宣布2022年将实施囤房税。新北市也表态跟进,至于具体课徵条件,将参考台北市及其他六都县市作法再做决定。
而新竹县非自住都採单一税率1.6%,囤房税议案近期送新竹县议会审议,持有房屋五户以下,每户税率2.4%;六户以上每户税率3.6%,最快2022年7月1日实施。
新竹市也赶在2021年底前宣布将推动囤房税,对非自住用房屋徵收税率採差别税率,五户以下税率2.4%,六户以上税率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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