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以1月25日之结算保证金为基础调高约10%(例如,臺股期货现行原始保证金新臺币184,000元将调高至新臺币203,000元,调幅约10.33%),届时期交所将另行公告调整金额,以强化期货市场风险承受度,维护市场安全。

期交所预计于111年1月25日(调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价指数类契约、商品类契约、匯率类契约及标的证券为受益凭证之股票类契约保证金调整后金额,实施期间为111年1月26日(农历春节前最后之交易日)一般交易时段收盘后生效,预计于111年2月7日开红盘日再视市场状况公告2月8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前揭各契约之保证金适用金额。

另提醒交易人注意,111年1月26日为期货集中交易市场农历春节前最后之交易日,当日下午3时开始之盘后交易时段仍将交易至次日上午5时。

交易人于1月26日一般交易时段收盘后之未冲销部位及当日盘后交易时段之新增部位,应以调高后之原始保证金数额计收。

交易人应注意保证金调高后,帐户权益数变化及长假期间未冲销部位之风险;期货商对期货交易人亦应加强注意并落实风险控管。

因应111年1月27日至2月6日无交易,依各商品交易规则,原111年2月第一周到期之小型臺指期货及臺指选择权一周到期契约(202202W1),其最后交易日及最后结算日顺延至2月7日:111年2月第2周到期之小型臺指期货及臺指选择权一周到期契约(202202W2),其上市日逢2月2日至2月4日无交易,顺延至2月7日,最后交易日及最后结算日为2月9日;111年3月到期交割之布兰特原油期货契约(202203),到期最后交易截止时间因逢1月31日无交易,可交易至1月27日上午5时,并以2月7日为最后结算日。

另1月27日及28日仅办理结算交割事宜,1月22日(星期六)补行上班日不交易亦不结算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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