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昨以附加条款通过镜电视新闻台申设案,这是继2012年UDN新闻台后,近10年再有新闻台准设。NCC也首度依《反渗透法》订出「国安条款」,明文规范若该台接受敌对势力渗透来源指示、委托、赞助并干预制播,或接受直间接投资,将可废除执照。
这是NCC首度针对新闻台申设,订出「保留许可废止权」,意即有直接撤照权,未来将扩大至其他新闻台换照。
镜电视2019年底向NCC递件申设,过程一波三折,原董事长为《镜周刊》社长裴伟,为切割周刊与电视两事业体,去年5月间将董事长变更成前大眾银行董事长陈建平,重新递件申请,企图淡化狗仔形象。
换了董事团队,今年8月外审会在初审镜电视时,传出NCC主委陈耀祥强势介入,外审委员意见与资料甚至遭泄漏,引爆罢审风波,直至9月下旬才通过初审,却碰上公投与立委补选案,为免干扰选情,拖到昨天才过关。
昨NCC委员会讨论热烈,据了解,因两岸关系紧张,委员会审查重点放在资金来源,特别是陆资,最终在12项附负担、14项保留许可废止权中加入「国安条款」后放行。
根据NCC要求,镜电视不得受渗透来源的直接或间接指示、委托或资助,从事新闻制播或业务经营;亦不得接受敌对势力渗透来源直接或间接的投资;与大陆的往来,应符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违反者将废止执照。
镜电视提出的营运计画,包括每日制播1小时艺文新闻、2小时台语新闻。国际新闻方面,每年国际新闻制播投入至少5000万元,每日新闻国际新闻比率达15%,并派驻美国、欧洲至少一组记者。
镜电视也承诺,开播次日起3个月内补实450人以上编制,目前规画开播后先从80台以后上架,预计3~5年内移频到49~58台的新闻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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