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2月发现的新竹古井童尸案,悬宕33年,检警重启调查后确认,高姓男童遭父亲綑绑死亡后,才被载到新竹老家古井弃尸,但因当时过失致死、遗弃尸体等罪追诉期为10年,已在1999年12月3日失效,检察官侦结全案,将高童父亲处分不起诉。
新竹地检署指出,1989年12月3日,民眾在新竹市埔顶路99巷内古井底发现一具颈部有勒痕、且脚绑2只哑铃的男童尸体,一度怀疑是失踪两年多的陆正,男童虽有遭他杀嫌疑,但因查无嫌疑人暂时报结,遗体也因无人认领而以无名尸安葬在宝山路第一公墓附近。
法务部2020年6月将此案发交新竹地检署重启调查,检警过滤30多年来新竹地区孩童失踪资料,发现68岁高姓男子涉有重嫌,他也向检警坦承,当年因外出工作、家中无人,以塑胶炼綑绑弱智的儿子防止他外出,但返家时儿子疑因乱动遭塑胶炼勒死,他就把儿子尸体载到新竹老家的古井内丢弃,并以家中的哑铃绑在尸体上。
检警调查发现,男童生母、高男的前妻张女,以及男童的姑姑、叔叔全知情,却未公布此事。
为寻找高童骨骸让他落叶归根,竹检向农林航空测量所调阅新竹市第一火葬场附近的1989年至2009年的航照图,并传唤负责埋葬的葬仪社。但当年男童葬身地因整地、整建为清大校舍,早已面目全非,但检警并未放弃,最后查到当地无名尸已迁葬至新竹市大坪顶纳骨塔。
儘管检警逐一比对后,仍未能找到高童骸骨,但比对证人证词后确认古井童尸案的死者为高姓男童,且高男涉嫌过失致死、遗弃尸体罪嫌重大。惟高童尸体在1989年12月3日被发现,但当时遗弃尸体等罪的追诉时效为10年,已在1999年底时效完成,因此不起诉男童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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