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在2021年底三读通过包括《海陆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恤条例》等法案,调整军公教退休金缴纳所得税制度,追溯自2021年元旦上路,最快可在2022年5月报税适用。

官员表示,过去军公教人员退休抚恤制度採「缴税在前、免税在后」,与劳工和私校教职员相反,导致不同职域人员提缴退休金课税规定不一致,衍生租税不公平疑虑。

为使各类人员课税规定一致,以兼顾税赋衡平,行政院、考试院在2021年提出修法,让军公教人员缴付的退抚基金费用、自提储金,不纳入年度薪资收入课税,并回溯至2021元旦施行,因应立院三读通过,2022年报税时即可适用。

据退抚基金资料统计,截至2021年1月,修法受惠人数67万人,包括现职公务人员30.8万人、教育人员18.3万人、军职人员17.9万人。

修法是在2021年底三读通过,北区国税局指出,军、公、教及政务人员2021年各月份可能预先扣缴,也就是给付时按未减除退抚基金费用薪资收入扣缴税款,若有溢缴情形,官员表示,公务人员可在2022年5月报税时按实际扣缴税额办理扣缴凭单申报,申请抵税或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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