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宣布解禁日本核灾区食品,县市政府串联修严自治条例,以禁止核食进入市场,但政院强调与中央公告命令抵触者无效。对此,国民党团坦言,地方政府自治条例若被宣告无效,就是食安大门洞开,让日本核食长驱直入无人可挡。
蔡政府前年宣布解禁莱猪后,2020年12月31日就由行政院宣布,地方自治条例订有「乙型受体素不能检出」的规定属于无效,台北市、台中市、嘉义市、台南市议会认为,行政院及主管机关卫福部侵害地方自治权,声请大法官释宪,宪法法庭受理,将在2月22日进行言词辩论。本案也涉及日本福岛食品开放来台后,地方政府可否另订检查标准,引发高度关注。
国民党扬言串联党籍县市长、地方议会,透过自治条例,订定比中央更严格的标准审核福岛5县市食品,但行政院提前打预防针,准备在卫福部公告生效后,3月1日函告地方政府《食安自治条例》与公告命令抵触者无效。对此,国民党团痛批,昔有袁世凯「媚日卖国」,今有蔡英文、柯建铭「民选独裁」,为一己之私的政治利益出卖全民的健康。
国民党总召曾铭宗指出,地方政府订定更严格标准,是为确保民眾健康,也符合中央立法意旨,但对于任何法规与中央法令,主关机关有法律解释权,而民进党中央执政所以会硬拗称抵触无效,但实际上是不违反的,若卫福部等主管机关最后宣告无效,国民党团不排除提出释宪,呼吁大法官本于专业良心,做出公平公正符合民意的解释。
22日宪法法庭辩论的重点是《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授权中央主管机关订定食品的残留农药或动物用药安全容许量标准,是否为专属中央的事项,宪法依据为何?各地方自治团体为保障辖区内的人民健康权及当地产业等,是否可以自行订定不同标准?
此外,宪法规定,国际贸易政策应由中央立法并执行,如果中央开放进口莱猪,但地方另订自治条例禁止县市或直辖市运输、贩售或使用莱猪,是否违背宪法规定,对外是否会构成违反国际法的贸易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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