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底修正《国民体育法》,让拿下东京奥运羽球男双金牌的李洋、王齐麟商业活动与代言问题得以解套;财政部近日进一步公告细部办法,纳入「9大禁止事项」,让国营事业优秀运动员有依循。

李洋、王齐麟夺东奥金牌后,代言邀约不断,却囿于相关规范,引发不少争议,立法院去年迅速修法开路,财政部近日也公告细部办法。《国民体育法》修正案规定,国营事业运动选手想从事商业活动或代言,前提除了必须曾是「国手」,还须符合9大规范。

财政部指出,为避免事业机构运动选手参与商业代言活动,损及政府机关、公务员形象、国家荣誉,任职单位可以不同意涉及下列9大事项者,包含对原本的工作有所影响、有损财政部或者公务员形象、泄漏公务机密、营私舞弊、有职务上不当利益输送、利用财政部或其任职的公物或者公款、危害生命安全或健康、违反行政中立及其他违反法令公序良俗。

财政部进一步强调,若国营事业发现申请事项内容虚偽不实,就可以撤销或废止同意;更甚者,财政部或其任职机构因此受损害时,除给予惩处,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财政部旗下国营事业多有运动球队,例如台酒有台啤篮球队、台银篮球队等,部分球员不具公务员身分,命运大不同。像台湾菸酒是以「赞助」方式支持台啤篮球队,并未限制球员接代言。

反观台银篮球队很多都是「签约」球员,同样不具国营事业公务员身分,但为了顾及国营事业形象,台银禁止球员私下接代言或商务活动。

土银羽球队在《国民体育法》法规松绑之后,也并非「每位」羽球员都可接代言,必须曾是国手,现在获松绑除了李洋、王齐麟外,其教练陈宏麟也可接商业代言。

#代言 #公务员 #形象 #球员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