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健成对此表示尊重与欣慰之意,亦吁请投保中心尊重法院的裁判,早日止息已持续数年的纷扰。

群联2016年爆发的财报事件,引发潘健成遭投保中心在2019年依据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第10条之1第1项第2款,主张潘健成不适任董事一职,并向新竹地方法院诉请裁判解任董事职务。

该诉讼结果于18日出炉,新竹地方法院宣判,一审驳回投保中心诉请解任董事案,代表群联一审胜诉,潘健成无需解任公司董事职位。群联表示,公司营运一切正常,判决结果对群联财务业务没有影响。

潘健成指出,该财报事件自发生以来,他本人即主动到案说明亦积极配合调查,并如实告知整个始末,是为了因应险恶的商场竞争,以及厚植公司的长远发展,而做出权宜商业规画,既未侵害群联利益、亦没有欺骗投资人的念头。

群联表示,公司奉主管机关指示重编财报,其结果亦显示对于归属于公司的净利及股东权益等并未发生变动。对于法院判决驳回投保中心发起的解任董事诉讼,潘健成表示,尊重与欣慰之意,亦吁请投保中心尊重法院的裁判,早日止息已持续数年的纷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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