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岛5县食品上月公告开放,蔡政府待反核食公民投票两年有效期限过了之后就解禁。国民党立院党团总召曾铭宗批评,此举使公民投票沦为不具实质拘束力之大型民调,因此他提案修《公投法》,要求应由总统或权责机关于半年内实现公投案通过结果之必要处置,并将公投结果之拘束力自2年延长至4年。
沦不具拘束力大型民调
蔡政府任内进行过两次《公投法》重大修法,也经歷过两次大型公投,朝野立委对于公投实施状况多有不满,纷纷提出修法。
曾铭宗指出,公投耗费上亿举行,动员全国民眾投票,结果公投结果却有未见政府落实的现象,沦为大型民调,变成在浪费社会资源。2018年通过反核食公投,两年拘束期结束后,蔡政府就解禁日本福岛食品。
因此曾铭宗提案修《公投法》,把拘束期从2年延长至4年,且明订公投通过后半年内,总统或权责机关应实现有关重大政策公民投票案之必要处置。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所提修法版本,更进一步要求若半年内权责机关仍为完成必要之处置,权责机关首长应即刻请辞。
权责机关半年内须处置
国民党立委杨琼璎所提修法版本则规定,主管机关若未依公民投票结果执行者,得诉请行政法院以裁定变更之,主管机关拒不执行者,得声请强制执行。
此外,去年底公投,苏内阁组「国家队」全力应战,让国民党立院党团不满,批评根本是违反行政中立,用国家机器打选战,遂提案修法要求政府机关不得为正反意见之代表,政府机关或公务员也不得为公投宣传。
国民党立委江启臣则发现,去年的公投发生很多人恶意以文字、图画、录音、录影、演讲、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的方式,去恐吓他人行使公投相关权利,因此他提案修法将上列情势列入罚则中,违者可处5年以下徒刑。
绿促建置连署电子系统
民进党立委庄瑞雄也提案修《公投法》,规定比照《选罢法》,公投前10日禁止发布任何公投民调。民进党立委陈明文修法版本则规定公投主文不得以多重否定方式表彰,陈明文认为近几次公投主文都出现多重否定,恐会让民眾产生混淆,因此提案修法。
民进党立委陈莹等人则质疑公投连署过程有大量抄写、冒用身分的情况,因此提案要求主管机关除建置电子系统,提供提案人之领衔人徵求提案及连署之外,还要能供提案人及连署人查询,解决有些人其实是「被连署」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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