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条例自1998年施行至今已超过20年,截至2022年2月的统计,全台总核定件数只有993件,已完成和施工中的只有709件,根据实务执行都更的业者指出,最重要症结仍在于容积奖励不足、地主期待过高、及审查程序缓慢等。

在容积奖励方面,多数业者认为基准容积太低,是影响都更的第一个障碍,尤其以台北市而言,住三容积率只有225%的老旧公寓,就算加上四~五成的容积奖励,但是要在改建后分回「满意」的坪数,依旧困难重重。

而在实务上,又有三大问题限缩了实质奖励,一是过去的地政登记与现行法规不同,造成分配上的困难;其次是一楼店面的营业面积限缩,需要更多的容积弥补;三是建筑法规限制,让容积难以做到最大利用。

宝舖建设副总陈松林表示,因为地政登记法规做了很多改变,包括雨遮不能登记、外露柱不能登记,导致权状面积减少了10~12%;然而房屋改建时,原住户却希望依照过去的登记面积计算分回,导致建商利润被压缩,办理都更意愿自然降低。

陈松林指出,都更或危老的房子屋龄都在30年以上,都是「建蔽率时代」的产物,过去住宅区建蔽率为60%,现行法规为45%,还要做门厅设计,一楼店面缩水很多,实务上根本分不回原坪数,以致拥有多数店面的都更危老意愿都很低。

近几年致力危老改建业务的东龙不动产董事长王栋隆便直言,只要一楼有店面的四、五楼公寓,在权值认知上往往有很大价差,成案的机率很低;如果店面原先又是做为修车厂、机车行…等行业,改建后的全新建筑根本不可能在原址经营这样的行业,导致有这些店面的基地改建更困难,甚至根本不必谈。地政士全国联合会荣誉理事长王进祥指出,实务上目前虽有些作法是将减少的店面价值改为分回楼上坪数,但店面价值若过高,想靠此弥补根本做不到,归根究底,容积奖励还是要适度放宽。陈松林也指出,建筑法规条款太多,严重限制设计端执行,除了容积奖励看得到、吃不到,设计条件受限,也让建筑难以呈现美观与创新。

地主期待过高部分,富冠地产执行总监田大全表示,专业门槛与缺乏信任基础,导致所有权人「邻居」之间,以及地主和建商之间的沟通障碍,原本就是都更最大的困难。但是为了促进都市再造,保障居住安全,政府应该对已经判定的「危楼」,提出更具体的手段,让「囤危楼者」断念。

都更成效不彰的第三大因素,则是审查程序过于缓慢。陈松林指出,严格来说30年以上的房子都算危楼,因为民国88年以前所盖的房子,耐震系数都只有0.1G,只能耐3级地震,基于公共安全考量,其实根本不需要做评估就应该改建。未来如何全面简化都更、危老的审查,是政府应该严肃面对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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