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议会18日三读通过新竹市房屋税徵收率自治条例修正案,为持有多户非自住房屋者订定差别税率,盼落实居住正义。根据修正案,持有竹市其他供住家用房屋在5户以下者,每户按2.4%课徵、持有6户以上者,每户按3.6%课徵,修正条文预计在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新竹市府为抑制囤房炒作房市、落实居住正义,希望藉由提高房屋持有成本,抑制房产投机炒作以及健全房市发展,在原有房屋税徵收率自治条例基础上提出修正,针对持有多户非自住房屋者订定差别税率,向新竹市议会提案审议,在18日顺利3读通过。

市议员廖子齐表示,肯定市府为实践居住正义跨出重要一步,新竹市囤房税率相较其他近日刻正修法的县市相对宽松,对于原先期待透过提高多屋持有者房屋持有成本,刺激其将空屋释出作出租用,效果如何,仍待实施后进一步追踪评估成效。

市议员林彦甫则引用知名房产房价指数,发现过去两年新竹地区的房价飙涨51%,十年以来更涨了117%,让想买房的年轻世代负担变得非常沉重,他认为政府房屋税政策应该要限制多户囤房并鼓励空屋释出,这也是他不断在中央和地方倡议的目标。

林彦甫乐见市府提出囤房税修正案,也很感谢议会同意修正通过。但他对于修正内容不是非常满意,非自住房屋税率5户以下2.4%、6户以上3.6%、建商待售住宅3年内1.5%,仅稍优于台南市的版本,但还是肯定市府愿意朝居住正义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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