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诉讼制度,因台义监护权的裁判宪法审查引发「第四审」争议,依先前大法官对军公教年改、党产条例等案的释宪结果,未来如果立委贪污案或死刑确定判决也进行第四审,由民进党政府任命的大法官,如何秉持「初心」宪法审判,让人质疑。

拥有个案宪法审查的宪法诉讼法,让大法官的权力无限扩张,任何司法案件大法官都可以插手管,再加上民进党2016年至今全面执政,总统提名的大法官等同直接「任命」,明年后就完全掌握了行政、立法和司法行政及审判权。

许宗力在扁政府时代当了8年的大法官,卸任后,又获蔡英文提名当大法官兼司法院长,当时不少立委及法界人士反对,但民进党立委挟着绝对席次优势表决通过,让他顺利上任,由他带领的大法官们,对于军公教年改等释宪结果,未让民进党政府失望。

但没有直接民意基础的大法官,却直接逾越人民主权。2018年公投中,对于婚姻定义民法婚姻应限「1男1女」,同意票765万多票,明显多压过不同意的290万多票,却因多数大法官宣告禁止同婚违宪,让与多数民意背离的政策,强行被通过并立法实施。

此外,目前宪法诉讼法只须过半大法官同意,就可以作成宪法裁判,这样的低门槛,由蔡英文总统任命的11位大法官,如果有同一观点及认知,极容易作成违宪裁判。死刑定谳判决,或政治人物涉贪的终局裁判,及对政府机关的行政争讼案等,恐在宪法法庭翻盘。

且宪法法庭只要随便挑一两个有问题的个案,就可以把法官鞭打成「没有宪法意识」的审判者,司法院再以此执行各法院抽阅法官裁判书的制度,让法官们独立审判的空间,不断被压缩及侵害。

一封8岁女童写给蔡英文总统的信,让宪法法庭紧急作成暂时处分,但全台每天眾多司法争讼案,大法官们为何挑台义监护权案审查?宪法法庭选案是看执政者的态度?或为了求表现、政治性考量?大法官们应「说清楚,讲明白」,公开、一致的标准,才能赢得人民对司法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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