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修宪简表
近年修宪简表

立法院昨天通过「18岁公民权」修宪案,中选会表示,经立法院公告半年后,应于3个月内投票复决,但是否合併111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同天举行投票,将提中选会委员会议审议决定。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直言,修宪通过门槛非常高,势必要绑大选才有机会通过;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反批,去年民进党反对公投绑大选,面对修宪案却主张绑大选,民进党不只双标,还三、四、五标。

攸关「18岁公民权」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增订第1条之1条文草案」,昨在立法院闯关成功,这也是中华民国史上首次交付公民复决的修宪案。中选会说明,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1条第1项规定,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于立法院提出宪法修正案、领土变更案,经公告半年,应于3个月内投票复决,不适用宪法第4条、第174条的规定。

中选会指出,《公投法》第23条规定,公民投票日定于8月第4个星期六,自中华民国110年起,每2年举行1次。然而,宪法修正案的复决,由于《宪法》增修条文已明定办理期限,不适用《公投法》第23条规定;至于公民复决是否合併年底九合一选举投票,届时将提中选会委员会议审议决定。

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批评,民进党已经不是双标,而是三标、四标、五标,标不完,总是说一套作一套,不晓得他多少标,髮夹弯弯成圆形。

对此,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公投和公民复决有不同法令规定,绝对没有双标,只是国民党抵制修宪的推拖之词,没道理18岁可以投公投,却不能参与选举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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