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电视申设期间,神通广大,享有补件30次礼遇就罢了,NCC眼见内部1个月换4位董事长,说好的「民间公视」,也变成找来介入劳动基金炒股案的建商当大股东,NCC还能笑骂由人,大玩两套标准的依法行政,放手释出执照,自甘沦为被俘虏的组织,也成为党政军重返媒体的门房。

行政院所属中央二级机关多达15个委员会,名称能挂上「国家」二字者,仅有2个。一是规画国家发展策略、有小行政院之称的「国家发展委员会」;另一个就是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其被赋予的高度不言可喻。

然而,NCC做为国家机关,本应维护国民权益,近年却砍了自己的头,降格替特定政党服务,扮演现代媒体东厂,挟公器弱化第四权之余,如今还反过来协助政商媒结构复杂的新闻台成立,完全颠覆监理机关该有的职守。

昨天,立院针对NCC审照制度召开公听会,近20位朝野立委、学者专家,无论立场为何,却没有任何1人公开为NCC核准镜电视执照背书;整场发言,几乎一面倒的质疑声浪。但陈耀祥犹如重演当年撤照中天新闻台一般,拿「依法行政」当挡箭牌,连被立委当眾痛斥「shame on 陈耀祥」,也唾面自乾,摆明不甩社会观感。

镜电视申设期间出现的争议,相信NCC比谁都清楚,最后仍把法治放两边,违反《行政程序法》「行政行为,非有正当理由,不得为差别待遇」的红线,审查过程极尽包庇,即便明知有违背营运承诺之嫌,仍同意释照。放水护航的背后,已把国家机器当成政治权力分配的工具。

行政机关受到利益团体的压力,或因太在乎服务对象的利益,在损害公眾权益下,使特定领域的商业或政治团体受益,导致社会全体遭受损失,这样的机关,在行政学称为「被俘虏的组织」。NCC俨然已沦落至此,要说是民进党文宣部所属机关,恐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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