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本周将和立法院民进党团就「平均地权条例」修正草案进行最后一次沟通,确认行政院版本。在不动产界仍强烈反对禁止预售屋转售下,据了解,行政院已做了退让,全面限制预售屋及新建成屋换约转售部分,将新增例外条款,未来将由内政部公告例外情形,避免「错杀无辜」。
至于炒作重罚5,000万元、私法人购屋改採许可制,政府高层强调,这部分在和立院民进党团沟通时,并没有争议,目前维持不变。
禁止预售屋转售的例外情况或样态为何?高层举例,买受人在签约后,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无力支付买房的价款,或调职、非自愿离职,或其他非自愿性因素,可例外不受换约转售限制,以利买受人因应特殊情形所需。行政院会最快14日拍板「平均地权条例」、「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
为防止利用换约转售哄抬房价获利,原本修正草案全面限制预售屋及新建成屋换约转售,明定预售屋或新建成屋买卖契约,买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外,不得让与或转售第三人,且销售者不得同意或协助买卖契约让与或转售,违者将按户栋处罚50万元到300万元。
不过,高层透露,经过重新讨论后,修正草案将新增内政部「得以公告方式」,规定买受人在签约后,因重大变故,可例外不受换约转售限制。行政、立法部门本周沟通主要是就禁止预售屋及新建成屋换约转售的例外情形、样态,进一步凝聚共识。
行政院、立院民进党团上月11日就「平均地权条例」相关修正草案达成共识,拿掉「炒房关3年条款」,改以最重可处5,000万元。惟不动产开发公会全联会仍强烈反对预售屋禁止换约、炒作重罚5,000万元和私法人禁止购屋三大修法重点,官员说,预售屋禁止换约部分将回应,新增例外条款,避免「错杀无辜」。
对于不动产界质疑炒作界定模糊,修正草案对于炒作不动产有明确定义。一是透过网路、媒体、说明会等多元传播方式,散布不实销售价格、销售量或将不合理开价误导为成交价等资讯。
二是利用亲属、员工、雇工等人头来排队、付定金或签订虚假预约单、买卖契约等虚偽手段,营造热销假象。
三是透过网路、社群或特定场所,自行、利用人头或揪团违规潜销(如未取得建照即销售)、未经授权擅自销售、仲介、提供换约转售平台或协助换约转售,或垄断转售牟利,连续买入或加价转售,藉机哄抬售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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