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订有全台第一个「外送平台条例」,2020年3月上路,但由于有平台业者总公司设在新北市,无法纳管。市府修改条文,增列属地认定,即使业者总公司设在新北市,只要外送员在台北市送餐,就要受规范。台北市议会法规委员会13日通过,交付大会二读,预计下半年公告实施。

台北市政府修改「台北市外送平台业者管理自治条例」6项条文,由于过去有平台业者因总公司设在新北,送餐到北市不受管辖,但修正后将採属地认定,公司或商业登记在北市,市府将有「人」的管辖权;若不设在北市,市府有「事」的管辖权,意即只要在北市外送就受法令规范。

北市议员王鸿薇说,因为Uber eats总公司在新北,有一点量身定做,她进一步询问,北市各项自治条例,在没有中央统一法规之前,是否有跨境管辖权,另外新北市也有外送平台自治条例,也有北市业者送餐到新北,业者要遵守哪一个?认为双北要一致。

法务局长袁秀慧说明,一般北市管辖就是在此台北市地域,并非「跨境管辖」,设立在新北市平台外送公司若在北市,要配合交通、食品相关规定办理,透过「事务的管辖」纳进来,若事故发生在北市,根据自治条例,北市可受理、调查,并裁处个案。

此次修正也将外送员意外伤害致失能或死亡保险,最低保险金额从200万提高到300万元,业者应按月将纳保外送员人数报市府备查,未纳保不许提供外送服务。劳动局长陈信瑜补充,在修法之前已联繫平台业者,两家主要业者都已提高到300万。北市议会法规会13日审议,经议员讨论后,全案修正通过,交付大会二读。

#外送员 #送餐 #台北市 #自治条例 #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