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110年全台发生交通事故34.2万件,相当于每天发生约936起事故。华南产险车险业务部经理李志宏表示,当发生车祸事故时,强制险可理赔对方驾驶或第三人的保额为死亡或失能最高200万元、伤害医疗最高20万元,且仅限人身伤亡的保障,不包含车辆毁损等财损。
而目前国内车祸死亡案件和解金动辄4、500万元,强制险的保额已明显不足。
李志宏建议,车主应投保「任意第三人责任险」来加强强制险的不足。但须注意,若发生前述超跑事故,维修费高达500万元的赔偿时,则必须加保「超额第三人责任险」才能负担其损失。
「超额第三人责任险」採合併单一限额计算,以上述案例,受害车辆的车主未受伤,但三方车体毁损费用各别高达10万元、200万元和300万元,已超过「任意第三人责任险」最高财损,若车主有加保「超额第三人责任险」,则上百万的第三人财损费用将可全数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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