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工殇求偿案,RCA二军1115名员工提告,一审判决RCA等4家公司连带赔偿破纪录的23亿300万元,案经上诉出现变化,台湾高等法院考量员工受雇期间长短、被害情节轻重等,重新计算金额后,21日改判赔1112名员工共16亿6740万元。

RCA员工关怀协会理事长杜津珠表示,二审判决结果令人遗憾。她说,污染造成的伤害,让许多员工至今仍因生病无法站出来,也有很多人来不及看到判决就死亡,遗憾这次没有如同一审判赔23亿多元,一定会提上诉,希望最高法院还员工们公道。

RCA(前台湾美国无线电公司)被控从1970年起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致癌物,让劳工用水及厂房空气受到严重污染,高达1400多名员工因此死亡、罹癌及流产,员工们展开长期抗争及司法诉讼。

二军求偿部分,一审採用「总额裁判制度」,也就是法官把判赔总金额判给RCA员工关怀协会,不用再花时间逐一调查计算每人赔偿金额,上诉后,高院也同意採用总额裁判。

高院认定,RCA公司桃园、竹北厂使用三氯乙烯等有害化学物质,却未对劳工说明、提供防护措施,且以受污染水源提供劳工饮用、洗澡等,致劳工身体健康受有侵害,应负责赔偿。

高院统计人数后,认定包含已死亡劳工的家属126人、罹患癌症或健保重大伤病的劳工267人、罹患其他疾病的劳工200人、受雇未满30天或未罹患本院认定疾病之劳工519人,判决RCA等4家公司须赔偿1112人共16亿6740万元。

RCA一军求偿部分,4年前RCA及汤姆笙等4家公司遭判赔262名员工5.17亿元,上月最高法院再判赔24名员工5470万元,合计共5.7亿元确定。另222人求偿约11亿元部分,目前在高院更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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