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位发展部即将挂牌并展开运作,国人对数位媒体的生态演化和关注程度日益升高,由国内外的三则新闻即可见端倪。第一,全美史上第一次,全美约200家地方报社控告Google和Facebook (已改名为Meta),声称两家公司垄断数位广告市场,夺取原本流向当地新闻业者的收入,也损害出版收入;第二,国内学者组成「新闻民主与平台议价论坛」,要求政府单位介入,打破平台与媒体间不透明且不平等的议价情形,并立法向 Google 和Facebook 平台课徵税款,让媒体取得合理收入;第三,东森、TVBS、三立新闻等有线电视频道皆不约而同从4月1日起自YouTube下架。
上述三则新闻诉求的重点,背后原因在于疫情时代,全球广告支出2020年萎缩后,却在2021年大幅成长到7,000亿美元,数位广告达4,420亿美元,占整体广告总额62%。其中2021年数位广告的最大受益者是以广告收入为主的 Facebook(占98%)与Alphabet(Google与YouTube母公司)(占81%),加总占全球7,000亿美元广告市场的30%左右。
而台湾的现况呢?台湾的数位广告在2020年达新台币482.6亿元,已经占全体广告市场的65%以上,2021成长应超过70%的比率,其中约有8成左右(近400亿元)是由Facebook和Alphabet这两大平台巨头所瓜分,而受伤最重的产业就是新闻媒体。如果网路是一种公共财,若缺乏有效、公平、公正的管理,就会演变成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同时,两大业者这两年来多次调整演算法,让广告费暴增,台湾很多电商被逼着转型或是倒闭。但是台湾政府对这两大数位科技巨头在广告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并没有採取任何积极的对策。
我们可以从三个「权力论」来探讨政府应该出面处理这两大巨头所造成的潜在伤害。其一,最严重的是「自由认知权」─民眾能看到什么,不能看到什么,受到广告的左右,因为精准行销及广告收费溢价会威胁到民主根基。过去民眾有权利自由选择观看内容,但进入数位时代,Google和Facebook的平台在后端预先设定好内容,就限制了民眾选择的权利。
其二,「公平交易权」─要付新闻媒体多少钱,是平台巨头说了算,是单方面的决定权。目前,Google和Facebook使用新闻媒体内容并没有付费,而是在掌握使用该媒体新闻所带来的广告收益后,再来和新闻媒体分润,而媒体採取每千次曝光成本(CPM)计价方式,换算成媒体每曝光1,000次,只能获得新台币5至10元,台湾的媒体分润据闻甚至远低于其他国家。
其三,「计价主导权」─提高广告费,转价给广告客户。由于80%的数位广告营收付给了Google和Facebook,使它们可以买更多的技术来「有效」锁定用户,结果受创最大的应该是刊登广告的制造商,尤其是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因为要支付更多的广告费。
在认知、公平、计价的恶性循环之下,欧美澳洲各国政府纷纷提出霹雳手段来制裁不公平竞争,令人不解的是亚洲各国保持安静,默默等待制裁的结果,而台湾肯定又是「全球最大受灾户」之一。从情理法分析,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制约这两大巨头。我们建议政府可以从下面三方面着手进行。
第一,强化《公平交易法》:去年(2021年)6月30日,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会议决议,将组成任务小组,针对Google和Facebook等数位平台进行产业经营概况调查,但一年将过,结果未出,据闻是在等待数位发展部成立后,再进行细则检讨及公布相关罚则。
第二,设立《着作邻接权》新法:如果政府对提出反垄断,犹豫不决,可以参考德国的《着作邻接权》,Google将付费给德国数家媒体,以使用其网路内容。或许政府除了对广告收入课徵一般公司税之外,很多国家也开始针对超额广告另行加收特别捐,并将广告税或广告收入,部分移转支持新闻界。
第三,透过NCC研议《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强制议价法》的可行性:去年2月澳洲国会通过立法,媒体可单独或集体向这两大跨国科技集团议价、索取新闻授权费,若不可行,则政府将强制协商与强制仲裁。加拿大、美国与欧盟多国也将跟进採取类似手段。
以上三项建议,何种方式更适合台湾,应由政府主管单位审酌国情进行定夺。但在数位发展一日千里的十倍数时代,过于保守和瞻前顾后,将丧失民心及产业竞争力。我们呼吁政府,儘速落实数位平权,以健全媒体产业发展,并赢得人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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