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名李晨菲的艺人萝莉塔,2年前在友人一篇脸书贴文下留言,指称被称为「邱淑贞接班人」的女演员李沐晴「吃别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再跟妳说她其它婊婊的事」等,还称李女爱外遇。李女认为贴文不实提出告诉,台北地方法院12日以加重诽谤罪判萝莉塔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李女另提起200万元附带民事求偿诉讼,另案审理中。

2020年6月26日,萝莉塔在脸友「Alison WaWa Liu」辱骂李沐晴的1篇贴文中,以帐号「Lolita Lee」在下方留言:「她真的就是这样没错ㄟ」、「有机会碰面再跟妳说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她老公外遇」、「因为她已经吃别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应该体会一下女生伤心的感觉,然后她有外遇啊」。

李女认为该留言无中生有气愤提告,检警查出「Lolita Lee」真实身分就是萝莉塔,但她否认涉及诽谤,强调手上有证据。北检侦查后认为,萝莉塔留言内容涉及私德无关公益,内容足以毁损李沐晴名誉,去年7月将她起诉。

案经北院审理,萝莉塔今年4月出庭时说,留言是陈述事实且为亲身经歷,其律师更说,2017年6月萝莉塔曾以脸书私讯质问李女,当时对方已道歉承认约炮,让在场的李沐晴情绪激动,含泪反呛「在胡说什么?」

萝莉塔连番托词连蒞庭的公诉检察官都看不下去,向法官抗议骚扰告诉人及踰越辩论范围,还出示2017年6月间两人私讯的对话纪录,指出明明就是萝莉塔先向李女表示「谢谢妳没有跟Peter(罗莉塔前男友)乱干嘛」,当场戳破其谎言。案经北院昨日审结,法官认为萝莉塔触犯加重诽谤罪,将她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本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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