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砂屋拆除改建常因住户无法整合卡关,新北市今年4月施行「高氯离子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处理自治条例」,加速海砂屋重建。工务局近期首度依自治条例对淡水2处海砂屋社区发出劝导函,限期64户住户在9月中旬前搬离,若住户未停用,将处最高6万元罚锾,并按次处罚。
自治条例明订海砂屋限期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的认定标准,建筑物所有权人若违反条例,可连续处5000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必要时可依法断水、电。若符合自治条例经市府核准为限期拆除的海砂屋,逾期未拆除则可连续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并依建筑法强制执行拆除。
新北市目前列管海砂屋有79件,尚有75件未拆除,其中符合停用标准的有53件。工务局5月间召开审查会议,邀集专家学者及市府各单位审查,依建物耐震能力、抗压强度、重建整合程度及执照申请等状况,排定优先停用对象,并选定淡水竹围段、飞歌段2栋海砂屋社区执行。
工务局表示,2栋建物分于1979年、1988年取得使用执照,并先后在2009年、2020年核备高氯离子建筑物。市府20日发放劝导函,计画在6月中旬进入停用程序,依裁罚基准,限期住户在3个月至6个月内搬离,加速整合危险住宅。由于2栋建物已进入都更程序,住户搬离后将着手重建。
工务局长詹荣锋说,高氯离子建筑物严重影响安全,住户需赋予建筑物所有权人对建筑物应负管理维护的责任,尽速协调整合重建。除了海砂屋外,市府也有一般性都市更新、危老重建或防灾型都更等多元都更提供民眾选择,住户若有需求,可透过新北住宅与都市更新中心协助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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