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三读条文中规定,台铁公司应设董事会,置11至15名董事,另置监察人3到5人,董事中应有1/3是铁道、运输、产业管理、法律或财经等专家学者,且至少应有1/5席次由工会推派担任,董事及监察人任一性别比例不得低各该总人数1/3。此外,董事会下设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由董事会订定,并置总经理1人。
台铁所需资产,由政府以无偿提供使用、作价投资、赠与、补助、出租或设定地上权方式办理等方式提供。至于台铁短期负债,政府应移拨台铁局及所属机构经管的适足资产,由交通部设立基金处理,衍生利息由交通部编列预算补助基金。而台铁因配合政府政策造成营运亏损,将由政府补贴。
人员留用方面,条例施行前台铁现职人员,除具有交通事业人员或公务人员任用资格,得转调其他机关;其余人员均转调台铁公司,不得因公司成立予以裁员,并且其服务年资、薪资、退休、资遣、抚恤及劳动条件应维持。
交通部长王国材表示,后续将由跨部会的「台铁公司推动会报」在年底审议完成16个子法并确定公司组织。行政院长苏贞昌则指出,在社会大眾与普悠玛、太鲁阁事件罹难者家属的殷切期盼下,终于向台铁改革跨出了一大步,政府会继续完成提升台铁安全和经营效率的艰难任务,让台铁脱胎换骨,同时保障员工的福利和待遇。
另,铁路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三读通过,台铁局资产开发紧箍咒大松绑,不只土地开发方式更多元,可以透过设定地上权等方式开发,针对观光服务也可以脱离原本票价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对台铁资产活化、债务清偿都有正面效果。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