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5月31日公布修正证券商管理规则及证券商财务报告编制准则,2022年会计年度起,20家公开发行股票券商、16家金控下证券子公司,要缩短财报公告期限,从原本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调整为75日。
高晶萍指出,考量上市柜公司、保险业及金控等监理一致性,近期研议修正证券商管理规则及证券商财务报告编制准则相关条文。此次修正重点之一即调整部分证券商年度财务报告的申报时限,有36家券商须缩短财报公告期限。
针对证券商财务报告编制准则修正,考量现行公开发行股票之证券商股东会年报及财报揭露内容如董监酬金情形、劳资关系、员工薪资资讯、资通安全管理及最近五年度财务分析等资讯重复,为免混淆,并与一般产业一致,明定证券商于「股东会年报」已揭露者,其年度财务报告就不必再揭露。
金管会2020年8月发布「公司治理3.0-永续发展蓝图」就陆续推动相关政策。去年起就宣布为提升上市(柜)公司财务资讯揭露之及时性,2022年119家实收资本额达100亿元公司,要在年度终了的75日内揭露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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