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顷三读通过《公务员服务法》修正,公务员可有条件兼职。教育部长潘文忠昨表示,将参考公务员的规定,让教师在公益、非营利及个人才艺等领域兼职,但不能去补习班。
立法院上月30日三读通过《公务员服务法》修正案,公务员可在不妨碍本职情形下,于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非经常性、持续性之工作,利用个人才艺表现获取适当报酬,并得就其财产之处分、智慧财产权及肖像权之授权行使,获取合理对价;公立学校兼行政职务教师,则授权由主管机关依其业务性质另订经营商业禁止及兼职等规定。
公务员可有条件兼职,那老师呢?潘文忠说,在《公立各级学校教师兼职办法》中,为了让学术或知识成果可以进行社会应用,已放宽教师兼职规定;同时在2003年时,对于代课教师,只要服务机关同意,他们也可兼职。
不过潘文忠提到,公立学校兼行政职的教师,过去都是比照《公务员服务法》的硬性规定,他们不能兼职。现在《公务员服务法》修订让公务员有条件兼职,教育部也会放宽让兼行政职的教师可以兼职。
潘文忠表示,将参考公务员的规定,在公益、非营利及个人才艺等领域,让教师可以兼职,相关办法会在半年内出炉。不过教师和公务员的工作性质毕竟有所不同,教师不能到补习班班兼职,以免影响学生受教权。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理事长林硕杰说,年改方案几年前通过,老师退休金被砍很多,生活品质受到很大影响,当时他们就要求政府开放现职教师兼职,他们老年生活才有保障。但教育部现在才说要研拟教师兼职办法,实在太慢了。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理事长侯俊良表示,教育部不应该一刀切说老师一定不能到补习班兼职,而是要细分哪些补习班能去、哪些不可以去。有些老师在学校教学科(如数学),但他们在下班或课余时间到才艺补习班兼职,难道这样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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