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骚扰防制法》1日施行,宜兰县张姓男子为求与前妻復合,短短12小时内拨打近300通骚扰电话给前妻,还长时间盯梢守候、言语恫吓,警方以张男是现行犯且有明确恐吓行为,依违反《跟骚法》等罪嫌送办,检察官为避免被害人受到伤害,向宜兰地方法院声请羁押获准,成为全国违反跟骚法遭羁押第1人。

检方指出,新法实施上路首日,张姓男子从本月1日上午8点到晚上8点,拨打240多通电话及50余通LINE语音电话给前妻,且在前妻工作场所外,长时间盯梢、守候,强求前妻与他见面。

警方获报前往告诫张男,张短暂离去后又返回守候,因前妻不与他见面,张还以通讯软体传送「你让我等快一天」、「不用叫警卫来看」、「就是要押你」、「抓不到你誓不为人」、「警察来巡」、「不杀你不甘心」、「把你拖去游街」等恫吓内容。

1日晚间,张男到前妻住处门口盯梢,丢掷玻璃饮料瓶骚扰,宜兰分局员警获报将他逮捕。警方认为,因张男是现行犯,且有明确恐吓行为,讯后依违反《跟骚法》、恐吓等罪嫌送办,并建请检方羁押。

宜兰地检署认为,张男丢玻璃瓶、言语恫吓的行为,令人担忧被害人会受到伤害,《跟骚法》立法目的,正是「保护个人身心安全、行动自由、生活私密领域及资讯隐私,免于受到跟踪骚扰行为侵扰,维护个人人格尊严。」

考量当时张男情绪激动,为保护被害人,有事实足认犯嫌重大的张男有反覆实施之虞,遂向法院声请羁押,地院2日晚间开庭后裁准。

除了宜兰在新法上路后,出现首例违反跟骚法羁押案例,台中市警局3日也开出首张告诫书。38岁的社区大楼林姓女经理指控,黄姓园艺公司老板自今年2月起,几乎每天都以简讯或电话邀约她吃饭,虽已明确拒绝,对方仍不罢休。

未婚的林女与已婚的黄男虽有业务上往来,但林女数度以「除工作上事情外,其他都不必」回绝,林女隐忍4个月后向警方报案,希望透过警方约制告诫。黄男否认骚扰,辩称只是因工作需要,想跟她建立好关系而已。警方受理后依跟骚法规定,对黄男开出书面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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