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曾姓男子去年8月间驾车到新北市板桥,正在停等红灯时,因不满被机车超车,竟驾车往前、以斜切方式拦住该骑士理论,待对方道歉后才离开,没想到事后曾男接到罚单,他被检举裁罚1.8万元并吊照半年,提起行政诉讼欲找骑士对质,遭法院驳回,该裁罚确定。

裁定指出,曾男去年8月4日早上8点,驾驶小轿车经过板桥金门街,当时他正停等红灯,未料,原本行驶在曾男后方的机车突然超车到曾前方,引发曾男不满,也往前行驶一段路后,再以斜切方式拦住该骑士,曾男并摇下车窗与对方理论,最后骑士道歉才作罢。

以为事过境迁的曾男,事后接到罚单,是该名骑士拿着行车纪录器拍下的影像检举,警方并依影像确认曾男座车确实以斜切的方式插进骑士前方车道,并将车停在路旁理论,导致后方车辆必须沿双黄线或以跨越双黄线的方式行驶,相当危险,监理单位因而对他裁罚1.8万元、吊照半年。

曾男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他主张,当时是后方的机车骑士先超越他,引发行车纠纷,他才会向前行驶35公尺后在路边停车,对方提出的行车纪录影像不完整,希望请骑士到法院对质,并提出完整影像,还原真相。

一、二审法官都认为,骑士提供的影片显示曾男座车确实停在路边,已危及用路人安全,且有引发追撞、擦撞等交通事故风险,曾男违规事实明显,也无须与骑士对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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