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有些监察委员十几个月没参加弹劾审查会,闹得沸沸扬扬,监察院也忙不迭地出面说明。监委确实工作不只是参与弹劾审查,独立查案、地方巡察确实也占去相当时间。但是接连一年没参与审查会,也是匪夷所思。
早年也有传闻从南部来的监察委员,每个月院会才出现一次。但是我所经歷的第四届监委却是兢兢业业,有一个笑话,两个公务车驾驶在聊天说:「我们委员又住院了」「啊?你们委员怎么生病了?」「他案子办不完,晚上住在监察院了,住院了」。披星戴月不全然是夸张的描述。
监察院对于人民的安全福祉可以关注的事情太多了。行政院未必觉察得到,立法院可能案多事忙。监察院既然有民眾陈诉,又有中央和地方巡察,极有能力发现一些被忽略的大事。举一个经常见到的事件做例子。台湾每年车祸死亡超过3000人,其中大型卡车肇事是1500件。因为内轮差造成的,更占32.6%。这个案子我们第四届查了。民国100年5月16日调查报告指出,整体封闭式防止卷入装置有其必要,世界各国多有规范。国外的联结车都已要求内轮差的地方要有防卷入的护板,为何不能在硬体上面要求大型卡车做这些装置?
原本伤害人命是可以防范的,人命是可以救起来的,至少每一年可以从1500个人里面,救下来32.6%,行政单位为什么不做?我们这第四届完了没有人接应,所以这种类型的案子继续发生,为什么行政单位不能做?监察委员到哪里去了?
为什么监察委员不在乎出席弹劾审查会?理由太明显了,原因是,现任的监察委员血统太齐一了。相同的政治意识形态,近似的政治出身,任何委员提出的弹劾案几乎都是高票通过。既然没有讨论的必要,没有可以争执的余地,所以参加委员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哪里来的驱动力让委员有意愿参加弹劾审查呢?再加上民进党不问道理地要废监察院,哪能激起委员责任心与荣誉感呢?
监察委员纠察官邪,是政府贪瀆的防腐剂。监察委员调查一切设施,注意其违法失职,是督促政府行政措施的一种筛检剂。监察委员更是遇到冤狱发生时,救护人权最后的侦错机制。监察委员不该是政治酬庸的肉桶,不该是派系斗争的冰库,更不该是人权蛋糕上的奶油装饰。
当监察委员自己都不能了解身负责任的重要,不在乎人民在冤屈危难中的寄望,只当监察委员职务是一生政治生涯的句点。那么不出席弹劾审查,甚至没兴趣查案,也都没什么奇怪了。
(作者为第四届监察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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