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推行卓越经营,树立学习楷模,提升经营品质水准,建立优良组织形象,行政院自民国79年设立国家品质奖(国品奖),并责成经济部工业局办理国品奖受理申请、遴选审查以及颁奖表扬等事宜,今年第27届国品奖自4月29日起至7月25日止受理申请。
国家品质奖颁发奖别,包括:(1)全面卓越类:表扬企业、学校、机构、法人、团体及个人在全面经营品质之推动具卓越贡献者。对企业、学校、机构、法人、团体之奖励採分级制,颁给卓越经营奖及绩优经营奖,合计以20名为限;对个人之奖励,颁给卓越经营奖,以5名为限。(2)功能典范类:表扬企业、学校、机构、法人及团体在特定经营领域(含制造品质、服务品质、经营技术、地方经营、永续发展及产业支援等)之推动有具体成效,足资典范者,颁给该领域之典范奖,合计以15名为限。
国家品质奖的申请方式:(1)分自行申请及推荐参选两种方式,并请参选者至本奖项线上申请系统提出申请。(2)企业、中小企业、学校、机构、法人及团体之全面卓越类推荐参选案件,受推荐者应符合申请须知附件3之财务绩效及经营品质等推荐条件。推荐参选案件评审时予以额外加计总分之2%,如属企业、中小企业、学校、机构、法人及团体等参选者,则有免收初审费用优惠。
经济部工业局已于国品奖网站(https://nqa.cpc.tw)设置「第27届国家品质奖专区」,有意申请者可前往下载申请须知及提出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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