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的中华大学硕士论文,被质疑抄袭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委外研究报告。国民党台北市议员王鸿薇9日上午10点将举行记者会,披露林智坚中华大学论文发表时间为2008年8月,晚于竹科管理局报告结案时间7月,并邀请律师针对合约说明,强调林智坚严重违反《着作权法》。
王鸿薇8日也在国民党新竹市长参选人林耕仁、议长许修睿及多名党籍议员的陪同下,赴中华大学大门口递交陈情书,并质疑校董、民进党发言人李妍慧护航,要求校方应于1个月内完成调查论文是否涉及抄袭,若属实应撤回林智坚硕士学位。中华大学副校长兼发言人解鸿年表示,校方会依规定展开调查,并加速进行,董事长李妍慧则说尊重学校,不会对个案发表意见。
竹科管理局日前对外表示,2007年委托中华大学委办案计画的智慧财产权属于竹科管理局。林智坚阵营则称,林智坚在2008年6月26日口试,但论文早在同年5月就完成,科管局委托报告则在同年7月缴交,因此抄袭指控是子虚乌有。
但王鸿薇预告,今天将提出新事证,抓包林智坚侵权行为。她透露,林智坚放在中华大学图书馆的论文,书皮上面写的完成日期是8月,那就是论文发表日期,晚于竹科管理局7月结案报告,但林智坚用6月26日口试日期当作发表日期。
王鸿薇强调,林智坚口试完后,论文一定会做调整,与正式发表论文时间,有时间落差,林智坚却强辩、硬拗,用口试日期对外解释,实则已严重违反《着作权法》。
王鸿薇说,在法律上清清楚楚,契约内容就是两方,一个是竹科、一个中华大学,按照契约,不管是着作权在竹科或「厂商」中华大学,都没有林智坚的份,「他凭什么代表中华大学?」连老师都不能说有着作权,任何个人都不能主张有着作权,炮轰林智坚根本就在呼拢大家,一路在骗。
对此,林智坚桃园市长竞选办公室副主任黄任玮表示,林智坚针对相关不实指控已委由律师完成提告程序,而校方也都对外表示将进行相关审查,呼吁民代勿耗费社会资源,以政治口水凌驾大学自主,企图影响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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