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住房屋上限为三户,也就是个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分别居住在三间房屋且未做出租或营业使用皆属自住范围,可适用1.2%房屋税优惠税率。若持有第四户住家用房屋则属于「非自住」范围,也就是俗称的囤房族,其适用税率多为1.5%~3.6%,由地方政府自行制订差别税率(囤房税)。

据财资中心统计,囤房族人数日渐增加,近五年观察,从2018年43.11万人逐年成长至2022年的52.59万人,年复合成长率约5%以上,主要为近年股市、房市景气升温,不动产买气增。

近五年统计也显示,约76~80%囤房族是持有一户非自住房屋者,12~14%为持有两户者,持有三户以上者约7~9%。

值得一提的是,囤房大户(持有非自住房屋十户以上者)从2018年的1,791人逐年下降至2022年的1,659人,年复合成长率约为负2.5%。

据悉,可能为囤房大户年事已高,提前规画传承不动产给子女,避免落入囤房税课税范围,加上财政部自2021年初启动全面查核,包租公群组风声鹤唳,也加速其移转不动产脚步。

财政部官员也表示,我国从去年下半年针对持有十户以上非自住房屋者约1,734人启动租赁所得专案查核,今年三月已完成,其中有1,006人需补税,合计补税金额为1亿元,平均每人补税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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