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投顾公会近期修订「治理实务守则」两项条文,其中之一即是为推动证券投资信托事业证券投资顾问事业财务资讯即时揭露,新增条文是「公司宜于会计年度终了后75日内,公告并向主管机关申报经会计师查核签证、董事会通过及监察人承认之年度财务报告」。

投信投顾公会说明,新增该条文即是鼓励会员公司宜于会计年度终了后75日内公告并向主管机关申报经会计师查核签证、董事会通过及监察人承认之年度财务报告。会员公司应确实依照相关法令之规定,可忠实履行资讯揭露义务。

原本投信投顾「治理实务守则」只规定「公司应确实依照相关法令之规定,忠实履行资讯揭露之义务」,并没有要求相关资讯的揭露时间,在该「治理实务守则」修正之后,日后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投信投顾业者须要在每年3月中旬之前即要公布前一年度财报。

第二条修正则是「治理实务守则」对公司董事会结构的规定,投信投顾公会表示,为推动性别平等,考量成员多元化,鼓励公司提高董事会女性董事席次比率达三分之一,因此增加「应就公司经营发展规模及其主要股东持股情形,衡酌实务运作需要及考量成员组成多元化(如女性董事比率宜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等。

#会计 #投信投顾 #揭露 #投信投顾公会 #投信投顾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