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近期祭出「金控联姻条款」,以避免不同金控之间利益衝突,不过,金融界人士直言,金管会祭出这项条款,不只影响金控家族的布局,并牵涉公股人事安排,另配偶升迁也受限,更涉及侵害工作权,必须要谨慎处理。
金管会近期预告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发起人负责人应具备资格条件负责人兼职限制及应遵行事项准则》,其中最受瞩目就是修正第4条之一,从金控董事、监察人不可兼任其他金控的董、监之外,扩及到总经理。
新制未来若上路,首当其衝的是新光金总经理吴欣儒与丈夫、华南金董事许元祯必须有一人请辞。
金融人士表示,由于金控属于「特许」事业、特定资源,而台湾的金控虽然有14家(日盛金拟将併入併入富邦金),但是实际上大部分集中掌握在「吴、辜、蔡、官股」4大巨头之中。为避免利益衝突,过去金管会也做出许多「限制措施」如要求产金分离等。
市场人士认为,金管会祭出「金控联姻条款」,可以看出对于金融要求已从过去的产金分离,升级到金金彼此之间也要有一定的界线。
但金融人士也提出2大质疑,包含许元祯为华南金董事,若要辞去董事,将牵涉公股人事和未来布局,金管会是否与财政部商量、沟通过;其次,金控内高阶人事联姻,配偶如是另一金控的董、监、总经理,自己升迁就会受到限制,恐涉及侵害工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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