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台湾九合一地方选举绑18岁公民投票权修宪复决案,将于11月26日举行,然而,我国中央选举委员会(中选会)却于近日公告确诊、居家隔离等无法外出者不得投票,引发违宪之争。
首先,有立法委员指出,可以参考日本、韩国等作法,以分流、分时段的替代方案,让确诊、居隔者得以投票。然而,中选会却回应,我国于法令、实务上都无法克服,因为缺乏不在籍投票制度,导致不在籍投票或特设投票所等设计于法无据,无法满足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选罢法)第17条有关选举人应于户籍地投票所投票之规定。
然而,立委们的建议强调的是「分流、分场」,与中选会所说的「户籍地、不户籍地」根本无关;再者,即便在户籍地投票,亦可以建置独立分流的投票所供确诊、居隔者投票。
再来,也有立法委员质疑,确诊、居隔者可以参加大学入学考试,却不可以投票,政府机关採双重标准的依据何在?参加考试会导致一群人长时间群聚于同一室内空间,对疫情扩散影响较大的集体考试办得到,为何对疫情扩散影响较小的投票却无法比照办理?
面对排山倒来的质疑,中选会于10月21日申明,依据司法院释字第690号解释,限制确诊、居隔者的投票权没有违宪,也提及,若指挥中心对于防疫措施有所调整,中选会也会相应地滚动式检讨选务防疫计画。换言之,中选会是配合指挥中心的政策,才会无法让确诊、居隔者投票,若有疑虑,请指挥中心先说可以,中选会才会配合说可以。
然而,中选会似乎误解释字第690号解释的意旨,该号释字的理由书阐明:「为阻绝疫情之蔓延,使疫情迅速获得控制,降低社会之恐惧不安等重大公共利益,将曾与传染病病人接触或疑似被传染者令迁入指定之处所施行适当期间之必要强制隔离处置,进而予以观察、检查、预防接种及治疗,除可维护受隔离者个人之生命与身体健康外,且因无其他侵害较小之方法,自属必要且有效控制疫情之手段。」今天,中选会不仅没有提出侵害人民投票权较小之方案,更忽视建置替代方案之成本与限制人民投票权之代价孰轻孰重,仅以确诊、居隔者无法外出及现阶段欠缺制度为由,便剥夺约30万人民的投票权,恐怕有违宪之虞。即使有防疫之需求,亦不能直接、完全地剥夺人民宪法基本权,至多只能为防疫,採取技术上之合理必要措施,譬如前面所述的分流、分时段作法,便足以达到防疫目的,又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
此外,不断呼吁要民眾支持18岁公民权的执政党,却不努力让人民可以出门投票修宪(此次修宪复决案至少要965万张同意票),也让人怀疑,执政党挺年轻人到底是真心还是无意?
(作者为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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