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所得统计难懂,但相较于财政统计,还是有章程一点,财政统计有流量、存量之别,又有预算、决算之分,还有中央政府与各级政府范围的不同,加以年度总预算之外,还有特别预算及非营业基金预算,名目繁多,帐外有帐,难怪不易懂。
要读懂,第一,要确认自己关注的是中央政府或是各级政府,各级政府就是中央加地方,当中央财政差,如果地方财政也差,各级政府的赤字、债务都会比中央来得大,若不先了解自己掌握的数字是中央或各级,最后数字会弄得一团乱。
例如,有位政府官员说110年政府债务余额是6.5兆,另一位官员坚称只有5.7兆,到底谁说的对?其实两个都对,前者是各级政府的债务,后者是中央政府的债务。
第二,要注意所看到的数字是预算数或决算数,未执行之前为预算数,执行之后为决算数,最近税收超徵一事,指的就是决算数超过预算数,111年中央政府税收预算是1.9兆,而累计至11月所获得的赋税(不含地方税)已达2.2兆,所多出的3千多亿即是超徵数。
另外,中央政府债务余额在111年明明是6.4兆,比民进党执政之初多了1兆,但又屡次听到府院高层说,他们执政迄今只增加3千亿的债务,何以如此?因为6.4兆是预算数,原本打算借很多,后来没借这么多,这同样是预算、决算的差异。
第三、要明辨流量与存量,在财政统计里最受大家关心的是赤字和债务,赤字是指一年之间入不敷出的数字,而债务是指某个时点积累的数字,前者是流量,后者是存量,意义不同,举例来说,中央政府于103年的赤字是1,271亿元,而103年底的债务却已达6.1兆,赤字与债务不可混为一谈。
公债法为约束过度举债所定的举债上限就有流量上限、存量上限之分,前者是指每年举债不得逾岁出15%,后者则要求中央债务余额只能占前三年平均GDP的40.6%。
第四、我国财政有三本帐,光看年度总预算是不够的,因为在年度总预算之外,还有特别预算、非营业基金预算,第一本帐通常比较好看,但加上特别预算这本帐之后,就难看了,再加上非营业基金这第三本帐就更难看了,因为凡是年度预算无法支应的计画,最后会跑到后两本帐,藉由举债取得财源,如此一来,若只看第一本帐,自然就会低估债务的压力。
举个例子,110年中央政府的税收超徵3,252亿,同年收支非但没有赤字,还有近3,000亿元的剩余,为史上最高,表面看我国财政改善了,但把特别预算这本帐加进来,反而出现1,422亿元的赤字,此外,95年、96年的财政平衡,曾被引以为美谈,然而把特别预算一加进来,马上现出原形。
以上四点若能明辨,大概可以看清台湾财政的真相,话虽如此,由于统计纷繁,我们要拼凑出财政的真相,还得有福尔摩斯的毅力才行。哪天财政统计井然有序了,一目瞭然了,台湾财政才有健全的可能。
小檔案■依预算法第83条,在年度总预算之外,只要出现以下四类事,行政院可提出特别预算,包括国防紧急设施或战争、国家经济重大变故、重大灾变、不定期或数年一次的重大政事。
小檔案■公债法要求中央政府每年举债不得逾岁出15%,不过,若依特别条例(例如振兴经济扩大公共建设投资特别条例)所编列的特别预算,则不受限制,公债法虽也订有债务余额的上限,但非营业基金所举的债、一年以下短债皆不在约束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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