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薰、杜英达在信中细数泰山公司派去年底火速处分金鸡母全家股权的经过,认为动作之迅猛完全超乎想像,显见泰山公司经营阶层对独董掩饰前置交易的重大讯息,已经违反公司治理的基本精神。
而今年初,证交所针对泰山违反内控制度及重大讯息申报规定,提出多项配合办理事项,并处以200万元史上最高额违约金。陈敏薰、杜英达因此认为召集股临会有理,将要求经营团队向股东报告证交所裁罚违规缘由及改善情形。
另外,针对泰山公司派2月初召开记者会指摘陈敏薰「阵前倒戈」,信中指出「独董的职责只有一个,就是监督好公司,不辜负股东的托付。」认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不应以选任投票来源或推举人阵营为考量,应该保持独立与超然中立,并以公司整体利益为考量,不是沦为橡皮图章。最后,陈敏薰与杜英达向泰山股东喊话,恳请股东积极参与3月16日泰山股临会,亲自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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